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
审查合格勘察设计企业申请用户名,密码方式:联系电话:0871-5630498 (注:新申请资质单位按此方法执行,申请资质增项或升级审查合格的单位用原户名和密码填报);
勘察设计企业填报说明:勘察设计企业业务系统企业资质信息填报使用说明(企业).doc
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办流程:
1·申请条件
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,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资质。
依法取得合伙人营业执照的企业,只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。
·审批范围
(建设部审批):
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,工程设计甲级资质,以及涉及铁路、交通、水利、信息产业、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核定、升级、增项行政许可,由申请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,经省建设厅初审完毕后,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审批。其中涉及铁路、交通、水利、信息产业、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,由建设部分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,审核完毕,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建设部最终审批。
(建设厅审批):
申请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、劳务资质,工程设计乙级(铁路、交通、水利、信息产业、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)及以下丙级、丁级资质核定、升级、增项行政许可,由申请企业提出申请,报省建设厅审批。
·申办程序
建设部审批资质申办程序:
(1)申请企业持申请材料,主要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毕业证、职称证原件,送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,核验证书原件,登记受理后送交厅勘察设计处审查。
(2)厅勘察设计处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初审,提出审查意见,上报建设部审批。
(3)建设部在规定审批工作时限内,组织专家审查,在建设部网站(www.cin.gov.cn)公示审查意见.
(4)审查意见公示无异议后,建设部在网络上公布审批核准结果。
(5)建设部颁发核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。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通知申请企业领取资质证书。
建设厅审批资质申办程序:
(1)申请企业持申请材料,主要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毕业证、职称证原件,送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,核验证书原件,登记受理后送交厅勘察设计处审查。
(2)厅勘察设计处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提出审查意见。
(3)省建设厅召开资质评审会,审核批准。
(4)省建设厅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
(www.ynjst.gov.cn/kcsj)上公示审批意见。
(5)审批意见公示时限期满无异议后,核发资质证书。由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企业领取。
·办理时限
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,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审查的决定;决定审查的,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。在审查过程中,需要协调有关部门意见的,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,审查意见在省建设厅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征求意见、媒体公示时间均不计入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之内。
·申请资料
(1)《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》2份。
申请企业暂需通过建设部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购买《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》,进行安装并填写申请表上企业基本信息和工程技术人员信息,打印申请表。
(2)在《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》上将所有信息点击网络发送上传电子文档。
(3)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资质申办材料1份,具体要求如下:
①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,需提交以下材料:
a、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(见附件1);
b、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c、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;
d、企业法定代表人、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
e、企业负责人、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、任职文件、毕业证书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,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“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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